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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问题最让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揪心?

2015-08-04 11:46:46 |  文章来源:

核心提示:针对危货品运输市场的一些安全问题,原交通部自2005年就已经颁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在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危货品运输市场的一些安全问题,原交通部自2005年就已经颁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在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哪些问题最让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揪心?

 
  2012年,交通运输部又拟颁布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下称 《规定》),并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哪些问题最让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揪心?法律做何解释?

 
  法规五问

  问 一:军事危货在本规定内吗?规定是不是存有特例?

  答:《规定》第二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军事危险货物运输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特定种类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 二: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指的是什么?

  答:《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指使用载货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的作业全过程。

 
  本规定所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

 
  问 三: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该提交那些材料呢?

  答:《规定》第十条:(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二)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资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证明专用车辆、设备情况的材料,包括:

 
  1.未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设备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

 
  2.已购置专用车辆、设备的,应当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明或者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合格证明;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聘用的应当提交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及其复印件。(六)停车场地的土地使用证、租借合同、场地平面图等材料。(七)相关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清单。(八)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问 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时应该怎么做?

  答:《规定》第二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照本章有关许可的规定办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名称、地址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当在30日内向原许可机关备案。

 
  问 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驾驶人员需要注意什么?

  答:《规定》第四十一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途中,驾驶人员不得随意停车。

 
  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设置警戒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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