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7 09:58:46 | 文章来源:
核心提示:近日,厦门市商务局、财政局制定了《厦门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扶持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采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扶持。扶持方式采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每个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扶持方式,扶持额度与项目总投资额、绩效指标相关联。
采取直接补助方式的,除必须由财政负担的公益性项目外,对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资金不超过6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用于对已竣工验收项目予以补助,对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资
近日,厦门市商务局、财政局制定了《厦门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扶持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采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扶持。扶持方式采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每个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扶持方式,扶持额度与项目总投资额、绩效指标相关联。
采取直接补助方式的,除必须由财政负担的公益性项目外,对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资金不超过6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用于对已竣工验收项目予以补助,对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资金不超过600万元;采取贴息方式的,根据项目实际使用贷款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按实际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80%确定贴息率,单个项目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支持总额不超过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