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8 11:52:33 | 文章来源:
核心提示: 日前,福建省经信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联合出台措施:
①对国家4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由省经信委予以补助②对完成兼并重组且兼并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并绝对控股的国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由省经信委给予奖励③鼓励对兼并重组企业推出综合授信和并购贷款④对全球企业500强和国家5A级大型物流企业到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物流企业,根据其在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省经信委给予5%奖励。
通过①加快融合②发展鼓励设施建设③支持创新发展④提升发
日前,福建省经信委、省交通厅、省商务厅联合出台措施:
①对国家4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由省经信委予以补助②对完成兼并重组且兼并资产在500万元以上并绝对控股的国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由省经信委给予奖励③鼓励对兼并重组企业推出综合授信和并购贷款④对全球企业500强和国家5A级大型物流企业到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物流企业,根据其在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省经信委给予5%奖励。
通过①加快融合②发展鼓励设施建设③支持创新发展④提升发展水平四个方面,进一步促进福建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支持其做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