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0 08:01:31 | 文章来源:
核心提示: 为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实现沿线各国的跨境自由贸易,加强沿线国家城市、企业和社会组织间的经贸往来与交流合作,成立“一带一路”跨境电商物流合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一条 为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实现沿线各国的跨境自由贸易,加强沿线国家城市、企业和社会组织间的经贸往来与交流合作,成立“一带一路”跨境电商物流合作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 联盟按照“平等、合作、共建、共享、互助、互惠”的原则,由兰州市人民政府及“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及有意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发起、自愿组成,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物流城市联盟指导并协调开展工作。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条 发挥联盟的功能和作用,构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企业和社会组织间的沟通协作桥梁,搭建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对话、协商服务平台,将跨境电商物流产业发展成“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第四条 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间电商物流政策沟通,本着求同存异原则,强化协作互补、协力共进、协同发展,探讨在政策上推动电商和区域物流联动发展,积极推进跨境电商物流合作的规划和措施落实。
第五条 探讨跨境物流合作模式,不断丰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物流合作内容,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物流支撑。
第六条 发挥“一带一路”沿线各城市海港、陆港、保税区、编组站、重要节点等物流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物流市场的对接,优化区域内物流资源配置,促进物流产业结构优化和提档升级。
第七条 运用各城市间国际铁路货运班列的优势,加强协作沟通,加大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协作、高效、畅通的物流通道。
第八条 协同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物流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区域内物流技术、物流人才交流合作与培养,探索共同培养市场急需的物流人才,加快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努力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第九条 寻求引导“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内物流企业联合联动,引导物流业与跨境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专业市场的融合互动,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有条件物流企业在区域内开拓境外市场。
第三章 运作方式
第十条 通过举办联盟年会、论坛,研讨跨境电商物流发展中的主要问题,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企业和社会组织间的合作搭建平台,协助寻求合作发展机遇。
第十一条 通过举办商务洽谈会、市场研讨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流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和资金运作经验,共商共促“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及企业发展跨境电商物流。
第十二条 组织交流与合作,为联盟会员城市、企业和社会组织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为会员城市的经济建设和企业发展做好服务。
第四章 运营机制
第十三条 联盟以首批倡议者联合签署并发布《兰州宣言》的方式发起成立,为松散性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国物流城市联盟指导并协调联盟建设工作,中国物流城市联盟跨境电商推进工作委员会代行联盟秘书处职责。
第十四条 联盟采取自愿自主、友好合作的原则,相关城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征求发起联盟成员单位同意后可以成为新成员。 第十五条兰州市人民政府作为联盟执行主席,每年牵头召集高峰会议,推进联盟相关工作。
来源:中国兰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