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1 11:31:04 | 文章来源:
核心提示: 国家标准委委拟于2016年组织68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验证工作,根据《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方法验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全系统征集实验室参与独立验证和协同验证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项目
参加2016年方法验证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清单(见下文)。
二、验证工作依据
各专业方法标准验证分别按照《化矿金专业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程序(试行)》及实施细则、《食品化妆品专业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程序(试行)》、《食品化妆品专业生物检测方法确认(验证)程序
国家标准委委拟于2016年组织68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验证工作,根据《检验检疫行业标准方法验证管理办法》的要求,现面向全系统征集实验室参与独立验证和协同验证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项目
参加2016年方法验证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清单(见下文)。
二、验证工作依据
各专业方法标准验证分别按照《化矿金专业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程序(试行)》及实施细则、《食品化妆品专业化学分析方法验证程序(试行)》、《食品化妆品专业生物检测方法确认(验证)程序》、《动物检疫专业方法标准验证程序(试行)》、《核酸扩增检测方法类卫生检疫行业标准验证程序》、《植物检疫专业核酸检测方法验证程序(试行)》、《纺织专业物理检测验证程序及附录》的要求进行。
上述文件可通过检验检疫标准管理信息系统(sn2.cnca.cn)“常用信息”栏目查阅。
三、征集工作要求
1.每个标准验证项目原则上需1家以上独立验证实验室和8家以上协同验证实验室。
2.直属局和分支局实验室均可以参加申报。申报单位根据今年的验证项目清单选择有能力承担或者有兴趣承担的项目进行申报,选择独立验证或协同验证。
3.申报单位根据所申报项目,填写《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验证实验室征集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3月1日前发送给各专业的验证工作联系人。
4.方法验证工作组负责收集整理申报信息,所有参与申报的实验室均纳入方法标准验证实验室库,如有某项验证项目参与申报数量不足时可协调其他单位参与。验证工作组于3月15日前确定验证实验室并报送我委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