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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促进上海市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5-07-31 08:42:59 |  文章来源:

核心提示:7月28日,上海市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意见出炉。这份涵盖了12项主要任务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上海市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要居全国前列。

       7月28日,上海市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意见出炉。这份涵盖了12项主要任务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上海市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要居全国前列。

 
解读《促进上海市跨境电商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为全国首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之一,上海的跨境电商出口量仅次于广东,列内地第二,但跨境电商进口规模一直偏小。

 
  如何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上海提出了12项主要任务,涵盖集聚跨境电商经营主体、鼓励跨境电商业态创新、创新支持跨境电商税收机制等内容。

 
  跨境电商相关监管官员、跨境电商企业高管、支付企业高管等,对这12条任务进行逐条解读。

 
  (一)集聚跨境电商经营主体

 
  政策原文: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跨境电商示范企业。支持国内企业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鼓励传统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跨境电商企业。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点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第三方专业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等服务。鼓励现有电商平台和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功能,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

 
  上海市跨境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士:之所以说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跨境电商企业,是因为过去传统制造企业以代工生产为主,而跨境电商可以赋予它直接接触国外消费者的渠道,让它更了解国外市场,并且节省掉出口的许多环节,节约企业运营成本,那么企业可以更专注在自主研发环节,走向国际市场,不再只是做代工。

 
  (二)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政策原文:依托本市电子口岸,把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单一窗口”平台,为进出口电商和支付、物流、仓储等企业提供数据交换服务,为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管等部门提供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口岸监管便利化程度。简化企业申报办理流程,建立公平、开放、透明、高效的对接服务机制。

 
  上海某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单一窗口是一个泛的概念,本来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就应该具备这样“一个窗口集合多个部门”的功能。从最早的时候,海关、检验检疫和外管部门与平台的对接就基本成熟了,还需要与工商等部门进一步做好对接,方便企业申报办理各种流程。

 
  (三)发展跨境电商物流体系

 
  政策原文:支持国内外物流、快递企业提供跨境电商物流服务。加强航空、海运、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对跨境电商业务的运能保障。支持企业建立全球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

 
  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完善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和集中监管场所布局,由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集中监管场所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模式,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驻相关区域开展业务。

 
  上海某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像“由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集中监管场所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模式”,在浦东国际机场的保税仓库,其实已经在这么做的了,也有相应的标准和模式。

 
  (四)设立跨境电商示范园区

 
  政策原文:优化跨境电商产业布局,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家级高新区和电商产业园区等,创建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支持园区出台有关企业入驻、人才集聚、融资便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建设区域线下服务平台,鼓励园区建设贸易、仓储、配送、售后等综合服务体系,吸引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形成集聚和示范效应。

 
  上海市跨境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士:跨境电商业务会有一个通关、查验的环节,所以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园区需要具备一定的查验条件和公共服务设施。目前上海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都具备这些基本条件了。本着把上海跨境电商做大做强的初衷,意见鼓励在多个区域创建示范园区、优化产业布局。
(五)鼓励跨境电商业态创新

  政策原文:促进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支持保税商品展示叠加保税进口等跨境电商与传统零售相结合的业态创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形成线上线下跨境购物渠道的相互补充。支持通过邮路、快递实现的跨境零售业务,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其通关、支付、结汇、仓储和售后服务等问题。鼓励服务业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跨境专业服务,率先开展服务贸易跨境电商试点。

 
  上海某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对于开设线下体验店,现在政策上并没有任何的限制。意见是给出一个大方向,至于具体操作上,企业一定会考虑成本。至于形式,主要是保税展示,不含交易,对普通消费者来说,你能在实体店看到上架的货品,但不能当场购买,当然了,可以通过直接上线下单的方式,也就是跨境电商的方式来购买。

 
  (六)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

  政策原文:完善现有直邮进口和保税进口监管办法,探索建立“集货模式”监管制度。实现进口环节行邮税电子计征,实施海关行邮税担保实时验放模式,提升跨境电商涉税订单通关效率。创新商品备案自动审核模式,实现低风险商品7×24小时实时备案,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商业务信息化水平。

 
  完善跨境电商出口监管办法,对出口商品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通关手续,并简化商品归类方式。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实现全年无休日,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通关时限要求。

 
  推动邮路逐步纳入跨境电商服务试点,研究制定邮路进出口监管试点方案。

 
  上海某大型电商企业高管:保税备货是跨境电商进口的一个创新模式,潜力很大。我们在上海自贸区做保税备货也有一段时间了。但一开始,在支付这块,只能用东方支付作为唯一的支付网关,所以出货量都受到了影响。很简单,大部分消费者不太会注册东方支付的账号来作为支付手段的。不过现在,除了东方支付,支付宝、银联、微信都开通了。相信接下来业务会放量增长。

 
  上海市跨境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士:集货模式指:跨境电商企业根据消费者所下的订单,先在国外采购货物,统一打包,以集货方式进境。已经有一些企业在做小量的尝试。之所以要进一步探索,是因为,集货的商品不完全属于“个人物品”,也不完全是一般贸易,性质还比较模糊。

 
  至于“推动邮路逐步纳入跨境电商服务试点”,这一条是要致力于改善“灰色”海淘的监管。一般的海淘进口是以EMS为主,出口则以邮政小包为主,虽然是灰色的渠道,但它的需求量很大,需要研究好监管方案。

 
  上海一跨境电商企业高管:像“商品备案自动审核模式,实现低风险商品7×24小时实时备案”,这都是上海已经实现了的。只不过,海关有一些禁限类的商品,检验检疫部门则有它的负面清单,两个部门要如何更好地协调,最大限度地让低风险商品快速备案,为企业效率谋福利,是要进一步探索的。

 
  (七)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

  政策原文:对本市跨境电商进口检验检疫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简化企业和商品备案要求。对进口商品实行“集中申报、核查放行”。对通过国际快递和邮路进境的商品,统一按照快件和邮寄物相关检验检疫监管办法管理。对保税进口商品,实施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据相应产品国家标准的安全卫生项目进行监测。

 
  对出境商品以检疫监管为主,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不再进行法检。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机制。加大第三方采信力度,监督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检验检测,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的合格评定。

  上海某监管部门内部人士:“对本市跨境电商进口检验检疫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这一条意味着,跨境电商企业在取得相关资质和完成备案后,只要不是负面清单上的商品,像是热门的保健品类、3C类的商品都可以备案、售卖。这一条规则会带来跨境电商业务的“井喷”!

 
  (八)提升跨境支付与收结汇服务

  政策原文:支持银行和跨境第三方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商业务提供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支持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正常收结汇。推动银行、支付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改进跨境支付服务,提高跨境支付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开设境外人民币及外币备用金账户。对邮路渠道直接寄送出口商品的中小经营主体,可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收结汇。对通过海关集中监管、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经营主体,凭海关电子报关信息办理货物出口收结汇业务。进一步扩大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范围与交易金额,在确保交易真实性的前提下,逐步将试点扩展至所有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

 
  某支付企业高管:这一条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鼓励更多支付机构参与跨境电商,二是逐步根据需求扩展跨境支付业务范围。现在支付企业开展的业务还比较少,进口、货物贸易为主。金额上到是没有限制,这条意见的意思是鼓励交易规模继续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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