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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寄递物流管理“主力军”

2016-07-18 16:01:29 |  文章来源:

核心提示: 本报讯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市公安局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对寄递物流业安全管理。
  通过此次专项工作,达到至2016年底,全面完成对寄递物流业底数登记并建立规范台账,实现对收寄各环节和可疑情况倒查有效监督管理,配合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落实实名制和严格的检验措施,完善联合执法处罚机制,促进物流寄递行业收、寄件规范管理,推动落实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斩断涉及寄递物流渠道的违法犯罪通道,实现对寄递物流业涉公共安全问题的系统治理,落实寄递物流企业治安属地管理的

 本报讯近日,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市公安局制定工作措施,加强对寄递物流业安全管理。

  通过此次专项工作,达到至2016年底,全面完成对寄递物流业底数登记并建立规范台账,实现对收寄各环节和可疑情况倒查有效监督管理,配合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落实实名制和严格的检验措施,完善联合执法处罚机制,促进物流寄递行业收、寄件规范管理,推动落实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斩断涉及寄递物流渠道的违法犯罪通道,实现对寄递物流业涉公共安全问题的系统治理,落实寄递物流企业治安属地管理的工作目标。

  据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工作中,该局主要是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人员管理,明确执法依据,推动完善禁寄物品清单制度。根据《邮政法》和相关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及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法规文件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政法部门统筹下,配合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不断完善禁寄、禁运物品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增强用户安全意识。在寄递物流企业规范张贴禁寄、禁运物品名录,对快递员进行业务培训并配备禁寄物品手册。

  此外,要配合建设推广寄递物流信息配套管理系统,建立定期检查巡查制度,全面加强对寄递企业及其网点检查指导,督促落实企业治安保卫和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寄递企业在已经收寄的邮件、快件中发现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对其中依法需要没收或者销毁的物品,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公安机关依法防范和严厉查处打击涉及寄递物流渠道的违法犯罪活动。各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扎实深入开展寄递物流企业清理整顿行动,对物流寄递活动实名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对不按规定从业或者不达标的企业、个人进行处理。

  市公安局为此要求各地公安治安部门要以“两清理一排查”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寄递物流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行业沟通和协调,并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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