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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传亭:全面提升平安山东建设水平

2015-12-09 10:34:28 |  文章来源:

核心提示: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提升平安山东建设水平

 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提升平安山东建设水平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 张传亭

  公路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和重要的服务业,公路发展水平和安全畅通能力,事关国民经济发展,也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拉开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的序幕。山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并从山东省情出发,拓展工程实施内容,缩短工程完成时限,明确资金来源,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工程建设顺利启动并扎实开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义重大

  经过多年努力,山东公路事业快速发展,到2014年底,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5.95万公里,公路通车总里程、二级以上公路里程、公路密度等均居全国前列。但在公路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由于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多数路段建成通车时间较长,加之受资金、环境、理念等众多因素的制约,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亟需改造提升。一是国省道穿城镇现象严重。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深入实施,城镇区域不断扩大,盲目沿公路规划、开发现象凸显,导致平交道口、商业门店、非公路标志增多,人流、车流混杂,给行车安全带来诸多安全隐患。截至2014年底,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达到20121公里,其中穿越城镇规划区总里程6492公里,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的32.3%;街道化里程达5144公里,占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的25.6%。二是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薄弱。2003年以来,我省下大气力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基本实现了所有行政村通油(水泥)路。但由于受诸多条件限制,绝大多数农村公路仅解决了“通”的问题,安全设施、管理设施严重不足,交通安全管理相对滞后,安全形势更加不容乐观。据公安部门统计,2014年全省接报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城市道路、高速公路以外的农村地区道路事故起数约占总量的52%,死亡人数约占总量的66%。三是安全防护设施遗留问题较多。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公路建设标准不断提高,许多公路的交通构成、交通流量已发生明显变化,按照原来标准修建的技术指标已不能适应实际交通安全运行要求,形成新的安全隐患。部分路段建设时受资金制约和当时发展理念影响,仅考虑主体工程,安全设施缺失较为严重。四是超限超载车辆治理难度较大。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是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也是导致桥梁垮塌、路面沉陷的重要因素。但由于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涉及车辆生产、改装、销售、检验、登记、上牌、货物装载等多个源头环节,单靠路面执法难以根治和杜绝,治理难度较大。

  面对以上矛盾和问题,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解决公路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就是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消除公路瓶颈和安全隐患,提供更加安全的行车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转变发展理念实现公路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公众对公路安全度、舒适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路的功能不仅仅是让群众走得了,更重要的是要走得好、走得安全。因此,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作为公路行业贯彻“以人为本、以车为本”工作理念的切入点,逐步推进公路发展重点转移到质量、安全和效益上来,对于提升公路综合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客观需要。当前,我省正处在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和实施“两区一圈一带”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公路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尤其是质量达标、安全畅通的公路将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同时,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穿城路段整治提升,可实现优化路网布局,统筹区域发展,对于加快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四是检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效的迫切要求。公路交通安全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从“三严三实”角度出发,就是要靠“严”拉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靠“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具体体现为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只有把公路建设好、养护好、管理好、服务好,让广大群众走得放心、走得安心、走得舒心、走得满意,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让改革发展的成果广泛惠及社会公众。

  二、我省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任务目标和把握的基本原则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将之作为拉动经济稳增长的重大举措和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指挥,直接调度。郭树清省长专门指示:“宁可少修一条路,也要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好,把公路安全隐患解决好,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在目标拟定、资金筹措、实施进展等方面,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督促落实。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任务,研究政策,调度工作,督促落实。4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55号文件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明确了工程实施的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

  按照国务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统一部署,2015年年底前,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我省在国家确定的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实施内容,明确全面实施公路穿城路段的安全整治工程,并集中资金,加大力度,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比国家规定的时限提前3年。

  (一)普通国省道。计划3年投资983亿元,基本完成普通国省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具体工程包括:1.穿城路段改造工程1400公里,总投资350亿元;2.瓶颈路段改造工程1440公里,总投资480亿元;3.安全整治提升工程(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6106公里,总投资22亿元;4.危桥改造工程,总投资9亿元;5. 改善行车条件和安全水平的路面维修工程4200公里,总投资122亿元。

  (二)农村公路。通过全面隐患排查,全省县乡公路共确定安全隐患27180处、29534公里,全部完成约需资金38亿元。在全省组织实施农村公路隐患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确保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并力争“三年任务两年完成”。

  为实现上述任务目标,工作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全面排查公路安全风险,分门别类整治提升,科学有序完善公路安全设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安全教育,提升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对交通标识标志的认知水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促进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组织专门技术队伍排查隐患,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措施。根据平原、山区、湖区等不同的地理地貌特点和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等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注重公路的网络性和整条路线的规模效益,科学有序地组织实施。区分轻重缓急,分门别类地组织实施。普通国省道治理,具体实施穿城路段改造、瓶颈路段改造、安全整治提升、危桥改造、改善行车条件和安全水平的路面维修等五类工程,对每一类项目都要分别明确资金来源、投资额度、实施进度和标准规范。农村公路治理提升,重点突出临水临崖高落差、急弯陡坡高边坡、事故多发以及客运班车校车途经、穿城路段严重等安全风险等级高、交通量大的路段,分类逐段明确治理计划、方案和时限,落实治理责任,确保治理到位。

  三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注重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加强部门、行业间的协调合作,增强工程实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明确事权划分和各级应承担的责任,加大公共财政保障力度,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解决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投入问题。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汽车制造、公路建设和公路运输、保险等相关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拓展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加强社会宣传,引导鼓励相关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排查治理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

  四是坚持综合治理、注重实效。根据排查出的公路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设置完善减速带、黄闪灯、警示桩、防护栏、指示标志等,不断提高工程实施标准和安全保障水平。针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数量多、分布散、施工组织和管理难度大的问题,坚持从建设程序、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使用、验收通车等各个环节,强化监管措施,切实做到安全、质量、进度、廉政“四位一体”一起抓。坚持依法治理,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等破坏损害公路设施行为,保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以过硬的措施保障工程建设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工程全面深入实施,省政府调整充实了省交通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全面加强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的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方案》,开展全省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编制隐患治理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协调调度和工作督导,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财政、公安、安监等省直有关部门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在资金筹措、安全管理设施设置、重点项目挂牌督办等方面全力支持。各市、县政府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普遍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等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交通公路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明确并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二)保障资金需求。省政府明确,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安全设施完善资金由收费企业承担;普通国省道安全设施完善资金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保障,省财政将连续三年对普通国省道穿城路段改造项目实施以奖代补;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完善资金由县级政府财政预算内资金给予保障,省、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省级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省级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省财政厅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投资力度,2015年共安排省级投资54亿元专项用于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治理,3亿元专项补助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近期又将2016年农村公路资金共19.2亿元预拨至各市,其中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奖励资金5亿元、县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10亿元。各市、县政府也都结合各自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切实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同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金融服务,充分利用国家农业开发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解决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资金缺口问题。

  (三)严格标准规范。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技术指南》及省相关要求,严格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鼓励采用标准化结构、标准化施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建立完善动态监测、隐患销号制度,积极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活动,及时总结治理成效,纠正存在问题和缺陷,保证在隐患排查及整治方面不留空当,确保治理效果。对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安全设施同步建成投入使用。

  (四)强化督导考核公示。省政府制定实施了定期调度和督导制度,定期通报各市和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实行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集中抓好省政府挂牌督办的20个路段的治理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技术指导。各级交通和公路部门均建立相应的专项督导机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全省形成省驻市、市驻县、重心下移、层层督导的工作格局。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纳入政府考核奖惩体系,工程实施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省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调度会,对重视程度不够、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省政府对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格责任追究,对因隐患路段未整治或达不到整治标准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媒体公示和社会监督力度,自10月份开始每月在省主要媒体上定期对各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11月30日,全省普通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含青岛)累计完成投资93.1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2.94%;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累计完成投资33.93亿元,占工程计划总投资的80.87%,完成隐患治理22078.8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加快实施,有效拉动了相关产业的增长,消除了大量公路安全隐患,群众出行安全得到了有力保障,工程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义重大、使命光荣,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努力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各项建设任务,为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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