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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出台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

2016-05-16 14:53:15 |  文章来源:

核心提示:[摘要]:银川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优化环境、扩大应用领域、提升发展水平、营造双创氛围、构建电商发展体系六个方面,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骨干电商企业做大做强、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创新创业企业健康等举措,加快电商产业发展步伐。
记者5月9日从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了解到,银川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优化环境、扩大应用领域、提升发展水平、营造双创氛围、构建电商发展体系六个方面,通过设

[摘要]:银川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优化环境、扩大应用领域、提升发展水平、营造双创氛围、构建电商发展体系六个方面,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骨干电商企业做大做强、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创新创业企业健康等举措,加快电商产业发展步伐。
    记者5月9日从银川市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侨务局了解到,银川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优化环境、扩大应用领域、提升发展水平、营造双创氛围、构建电商发展体系六个方面,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骨干电商企业做大做强、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创新创业企业健康等举措,加快电商产业发展步伐。

按照《意见》,我市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重点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和园区发展。对国内外知名电商入驻银川注册缴税,购买自用办公用房500平方米以上,经营满一年,当年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1亿元以上的电商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自建并在银川注册缴纳的电子商务平台,当年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扶持;对在银川注册缴税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年跨境出口网络交易额达到1亿元、8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扶持;对银川市电子商务企业成功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并将支付结算地落户银川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扶持。

在优化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对于电子商务企业申领SC认证的应在15个工作日办结;对新办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三免三减半政策;银川市新兴服务业产业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重大项目支持力度,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骨干龙头电商企业、平台和园区做大做强;结合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建设,支持各类园区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园区”,推动园区转型升级;鼓励各快递公司之间加强合作,整合资源共同配送或统一配送;对在银川注册,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半年以上,经营稳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纳入银川小额担保贷款范畴,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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