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地: 目的地: 车辆类型:
出发地: 目的地: 货物类型:
出发地: 目的地:

吉林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

2013-06-10 11:14:52 | 中国大件运输物流网 文章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暂无

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实施。《意见》在规划编制、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市场秩序四大方面均有突破,尤其是提出了“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新理念。


公共交通“盘子”较大,资金哪里来?基础落后,配套设施如何完善?交通拥堵,路权优先怎么解决?经营行为、服务水平、政策扶持等诸多问题怎么解决?《意见》对这一系列问题均作出了回答。


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


实行“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吉林省在《意见》中提出这一理念。《意见》中包含了规划编制实施、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路权优先等9项工作任务和25项保障措施,确保“百姓优先”落到实处。


《意见》明确规划编制的时限和要求,强化规划编制监督执行;强化公共交通用地保障,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政府加大扶持力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推行道路和信号优先;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行为,搞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综合评价;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投融资改革,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革,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绩效考评。


公共财政统筹安排公交发展资金


吉林省公共交通发展基础薄弱但发展空间巨大。《意见》结合实际,在专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土地综合开发、政府投入、财税政策、路权优先、安全监管、企业改革等方面,均提出了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政策措施。


根据《意见》,吉林省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土地综合利用;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站点周边(含地下空间)及沿线土地进行商业、住宅等综合开发。同时,用3年时间,通过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车辆装备水平;重点推进暖库停车场、港湾式停靠站和公交换乘枢纽等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还明确了资金来源渠道。同级土地出让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以及全部出租车经营权出让费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资金也纳入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


此外,吉林省将建立相应制度,保障公交发展。根据《意见》,吉林省政府将建立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把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


用地先保障 税收优惠多


在规划编制上,《意见》要求,按照人口规模不同分别核定不同指标的发展目标值。《意见》明确了各县级以上城市规划编制完成的时限和要求,在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时,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要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将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也就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的前提下,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得到优先保障。


在政策支持上,《意见》提出,对符合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营业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各种城市公共交通方式实现优势互补,提高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道路客运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企业,经营城乡公交客运线路;允许现有道路客运企业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收购兼并重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同时推进现有发往城市周边的农村客运班线和城际客运班线的公交化改造。


《意见》还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可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核算范围,鼓励公共交通企业建立融资平台,开展与运输服务主业相关的其他经营业务,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增强市场融资能力;对企业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评价,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政府给予运营补贴、企业准入与退出的重要依据等具体保障措施。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中国大件物流运输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大件物流运输网所有,转载必究。
  • 首页|新闻中心|货源信息|车源信息|物流专线|会员企业|联系我们|车辆定位
  • 中国大件运输物流网 服务热线:15930901951
  • 备案号:冀ICP备09000202号  
  • QQ咨询

  • 在线咨询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