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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运输”事故多 ,大件运输应专业化

2015-05-16 09:11:41 | 中国大件运输物流网 文章来源:网络

核心提示: 大件运输成为“麻烦运输” 捆绑不牢扮演“罪魁祸首” 大件运输,顾名思义,是指体积上和重量上超过一般标准货物的运输。大件运输主要体现在机械设备

 大件运输成为“麻烦运输”  捆绑不牢扮演“罪魁祸首” 

 


大件运输,顾名思义,是指体积上和重量上超过一般标准货物的运输。大件运输主要体现在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大型材料的运输上,一般包括超限和超重两个方面,超限设备(货物)是指装载轮廓尺寸超过车辆限界标准;超重设备(货物)是指车辆总重量对桥梁的作用超载。广义的大件运输还包括一些特殊的非规则形状的整件货物运输。因为大件本身的特殊性,因此,大件运输时,需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并制定专门的运输方案。一般而言,大件运输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点,关键点把握不好,则容易酿成灾难性悲剧:

第一,托运要求必须具体,但托运方通常缺乏绑扎知识
大件运输在办理托运手续时,除按一般规定外,托运人必须提交货物说明书,以及装卸、加固等具体要求,在特殊情况下,还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准运证。承运人则根据托运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掌握货物的具体特征,选择适合的车辆,在具备安全运输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再办理承运手续。但实际上,托运方通常缺乏绑扎加固经验和知识,不了解不同运输条件下应该给承运方提出哪些要求,加上过多考虑运输成本,往往忽略了运输安全,造成托运时要求不明确、手续不健全,支付费用太低,违章运输。据笔者了解,目前国内很多变压器设备厂家都采用回头车运输,托运方物流费用控制得很低,承运方违章运输现象非常严重。


典型案例:据报道,2008年6月份,在山西省内就连续发生三起电力大件运输事故,给国家电网建设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特别是对特高压工程、迎峰度夏等电力重点工程的按期投运,造成了恶劣影响。事故一,2008年6月12日,由保定天威公司为山西运城配合特高压工程生产的第三台500千伏主变压器,在保定市区因运输板车急刹车,造成主变本体底部与凹型车体相撞,线圈与铁芯位移,造成不能按期交货,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捆绑工具不可靠,捆绑方法不科学;事故二,2008年6月23日,由山东泰山电气有限公司为吕梁大土河220千伏变电站生产的第二台主变压器,在进站上坡时因绑扎、固定和运输方式不当,造成变压器在板车上位移倾斜,局部接触地面,变压器内部受损严重,工期被迫拖延。事故三,2008年6月21日,由特变衡阳变压器厂为山西霍州生产的一台500千伏主变压器在大运高速公路洪洞一带,由于板车与运输高度要求不符,在穿越桥洞主变顶部法兰与跨桥相撞,造成主变本体氮气泄露,工期被迫推后两个多月。

第二,承运方案必须明确,特殊地段必须加固捆绑,但承运方往往敷衍了事
承运人根据大件货物的外形尺寸和车货质量,在起运前会同托运人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沿途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并制定运输组织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门则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起运。但事实上,很多大件运输合作缺乏运输组织方案制定,对于特殊地段和复杂交通状况缺乏了解,没有针对性的捆绑方案和加固措施,从而酿成悲剧。 
典型案例:2009年8月10日23时20分许,装有176个集装箱的重庆丰都籍“航龙518”集装箱船下行至三峡大坝下游、湖北省宜昌市石牌水域时,有62个集装箱掉入长江,其中12个装有危险化学品(6个装有高锰酸钾,1个装有高锰酸钠,5个装有氢氧化钾)。经三峡海事局调查,该轮部分集装箱层与层之间无联结锁和捆绑拉带,船舶在弯道水域盲目加速,由于对石牌弯道特殊的水流状态对船舶操纵性影响估计不足,集装箱体发生位移,致使船舶倾斜,酿成重大悲剧。归根结底,捆绑不牢、缺乏绑扎专业知识,对运行线路复杂性缺乏分析,没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可靠的捆绑方案,加之,在没有有效捆绑基础上,驾驶操作不当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第三,装卸加固操作必须严谨,运输手续必须齐全,安全标志必须醒目,但实际运输管理经常存在很大差距
大件运输过程中,首先,需要制定货物装卸、加固等技术方案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确保合理装载、加固牢靠、安全装卸。装卸作业由承运人负责的,则根据托运人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由托运人负责,承运人则按约定的时间将车开到装卸地点,并监装、监卸;其次,运输手续必须齐全:运输大件货物,属于超限运输的,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核定的路线行车。在市区运送大件货物,要经公安机关和市政工程部门审查并发给准运证,方可运送。运输费用由承、拖双方协商确定。因运输大型特型笨重物件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护送、装卸等费用,由托运人负担;第三,安全标志必须醒目:按指定的线路和时间运行,并在货物最长、最宽、最高部位悬挂明显的安全标志,白天行车时,悬挂标志旗;以警示来往车辆。特殊的货物,要有专门车辆引路,及时排除障碍。但事实上,大件运输技术方案制定缺失,操作规程要求不严,运输手续作假现象繁多,标准建设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导致灾难性事故层出不穷,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


典型案例:2001年7月13日20时53分,四川省境内成达线(成都东站-南充-达县)一列从南充东站开往达县的货运列车(29008次),在行至营山-小桥间时,车上所载石油钻井设备的活动部件(摇臂),因为捆绑不牢,向运行方向右侧转动倒下,倾倒部件超出车辆边梁1800mm,最低处距轨面440mm。从倾倒部件第一打击点到货车停下,在21.479km区间内,连续打坏一些铁路设备,打死、打伤沿线坐卧乘凉及行走人员38人,其中死亡22人,重、轻伤16人,酿成重大悲剧。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托运人伪报货物品名,将石油钻井设备匿报为柴油机,在装车过程中,违章装载,没有对钻井设备的活动部件进行捆绑、加固。另一方面,是因为承运人----成都东站接货时没有对货物进行核实,没有索要货物外形尺寸、装载加固方案,也没有检查有无装载加固,违章受理,就准予放行,从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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