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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海员证将实施个人申办 取消单位办理限制

2015-03-19 14:18:31 |  文章来源:

核心提示:交通运输部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取消海员证只能由单位办理的限制。也就是说,个人可以去申办海员证了!

         为激发船员劳务市场潜力,促进海员“自由、合理”流动,更好地维护好60万海员的个人权益,交通运输部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取消海员证只能由单位办理的限制。也就是说,个人可以去申办海员证了!

 
  就这一有价值的服务信息公布,无疑给海运业海员申办证件带来了简单化,便捷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去年12月初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5年3月1日起,国际航线海船的船员、港澳台航线的船员以及国际河流段航线的船员,个人可向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的任一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也可由船员本人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以及海员证申办单位代为申办。
 
  海员证“敞开大门”
 
  作为船舶运营的保障性人力资源,庞大的海员队伍既是海运贸易的重要战略资源,也是海员劳务市场的主体。作为海员的专用护照,海员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并签发的中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海员办证“敞开大门”,如《通知》里已经明确,只需为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并已经依法取得我国船员服务薄,符合船员体检标准,持有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情形者皆可申办,这无疑能为我国的航运企业聚集更多的专业人才。
 
  海员市场化改革提速
 
  与我国航运经营高度国际化、服务网络全球化相比,多年来我国海员市场的开放与支持力度明显不足,严重制约了海员作为高度流动的职业化、市场化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描绘了构筑“二十一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宏伟蓝图。作为推进实施国家海洋战略的重要基础,建设海洋强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海员队伍。
 
  海员证的个人申办,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海员市场化改革,从海员大国迈向海员强国的创新之举。实施个人申办海员证,一方面,有利于促进船员正常流动和船员劳务市场健康发展,助力我国船员走向世界;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船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海上劳动关系,将对营造公平的船员劳务市场环境、促进船员职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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